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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截逃逸司机被拖行致身亡 法院判赔64万元
来源:佛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4-04-22    作者:    访问量:3080

 佛山日报记者庞文彬 通讯员邱小华报道:两车碰刮,一方下车拦截逃逸的司机,结果却被对方拖行近百米身亡。记者昨日获悉,经佛山中院终审,保险公司要向死者家属赔付保险金64万余元。      

  去年11月22日中午1时,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魁奇路行驶,与一辆大客车发生碰刮。碰刮后,张某继续前行,并与客车司机曾某正面碰撞,曾某被拖带近百米,伤重死亡。

  经禅城交警认定,货车司机张某在碰刮后没有停车处理保护现场,而是驾车逃逸,已构成第一次交通肇事;客车司机曾某下车拦截张某,张某没有看见而将其碾压致死,两次事故均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获刑一年六个月。与此同时,死者曾某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张某、张某供职公司及货车投保公司合共赔偿88万元。

  然而庭审现场,保险公司当场拒赔,理由是货车司机张某存在故意杀人行为,属免赔事由。保险公司进一步指出,事发现场至少三位证人证明,死者曾某曾拍打货车车门并站在货车前,张某不可能不知道,有理由怀疑他故意撞死曾某。

  然而,承办法官调取案发现场勘验笔录等进行综合审查,最终确认张某交通肇事行为只属过失犯罪,因此保险公司认为被告张某是故意犯罪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此,禅城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需累计赔付金额64万元。尽管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但佛山中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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