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实习记者 史杭芝) 夏日,为了让自己拥有一份清凉惬意的心情,“防晒美白”是许多姑娘们每天必做的功课,但是这个“美白”节奏,似乎也得慢慢来。前不久,余杭工商12315热线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张女士说,“我在临平东湖北路上的一家美容院里,花1300多元购买了杭州格兰朵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大概做了3次护理以后,就出现过敏反应,脸上红肿得厉害,她们还推卸责任,拒绝赔偿。”
快速“美白”3周后脸上出现红肿
今年4月初,张女士到临平东湖北路横塘农贸市场附近的一家美容院,购买了一整套杭州格兰朵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当时花了1300多块钱。“套装里面有洗面奶、面膜、精华、保湿乳,还有修复霜什么的。”张女士说,“我起初用了两次(每周一次脸部护理),效果特别好,我朋友看了都说白了不少,还问我是在哪做的美容。”
“可是做完第3次,第4次要开始做的时候,脸上就出现过敏反应,开始冒红疙瘩。”张女士表示,当时美容院称其是花粉过敏。
换季过敏,倒也正常,张女士也没太在意,之后就去黄山玩了几天,没想到的是,过敏程度越发厉害了,红肿灼热,一直未消。
经过余杭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检查,医生告诉张女士,“有90%的可能性是源于这种化妆品。”
修复未果 造成黑色素沉着
于是,张女士找到这家美容院的老板娘,要求其给出说法和解决方案。
“她们(美容院)答应给我做修复护理,当时用软喷敷脸,但用了完全没有效果,过敏反倒更严重,后来脸上的皮肤颜色还变深了。”而当张女士提出索赔时,美容院则认为“过敏加重”是因其擅自涂抹药膏造成的,所以拒绝任何赔偿。
对此,余杭区消保委开发区分会进行了受理、协调,在5月19日,专门邀请余杭区美容协会的资深专家童佩华、双方当事人以及产品厂家代表现场协调。
在对脸部情况仔细检查后,童佩华认为张女士的过敏情况虽已消除不少,但留下了大量的黑色素沉着。“要消除这些黑色素沉着,主要依靠消费者自身的新陈代谢,同时配合一定的辅助治疗手段,短则半年,长的话可能需要两年的时间。”童佩华表示,导致张女士现在的皮肤状况,有两个原因:
1.消费者使用的化妆品激素成分偏多,属于有缺陷的产品。2.美容院处理急性过敏的方式不正确。
同时,童佩华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立即停用该化妆品,同时配合冷敷以及涂抹一些低能量的护肤品,比如强生婴儿护肤品等刺激性少的产品,并且适度补水。
消费者获赔两万元
经过协商,最终,该美容院和厂方代表同意各自承担1万元,由此,张女士得到了一次性两万元的赔偿。“这样的处理结果我可以接受,但是如果可以选择,我宁可不要赔偿,只要原有的皮肤状态。”张女士说,自己再也不敢尝试类似的“快速美白”产品了。
针对此次事件,余杭区消保委经济开发区分会相关负责人吴刚说:“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此外,吴刚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美白护肤产品时,自己要先做好功课,了解基本的化妆品知识,产品使用前一定要做皮肤测试,一旦发生过敏要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不要盲目乱涂药膏而错过最佳治疗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