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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举报农产品农资产品违法最高奖10万
来源:佛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4-06-04    作者:    访问量:4260

佛山日报记者谭顺秋报道:昨日,市农业局公布《佛山市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争取下月正式实施。届时,市民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等多种方式,向农业部门举报农产品、农资产品违法行为。

  2012年出台的《佛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虽然涵盖一些农产品、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但不尽完善。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制定出台《佛山市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势在必行。

  《实施细则》指出,农产品和农资产品主要包括农药、兽药渔药、种子种苗、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供食用的初级农产品、其他农资和农产品。

  与《佛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相比,《实施细则》细化和扩大了奖励范围,共列出14种奖励的举报行为,其中仅有4种适用于《佛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奖励条件也有所改变,除了市级农业部门直接负责调查处理的案件,向市级农业部门举报含向市、区两级农业部门同时举报,并交由区级农业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同样能进行奖励。此外,《实施细则》还简化奖金发放程序,规定领奖的有效时间延长至半年,举报者不需亲自到现场领取奖金,可提供有效证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领取奖金。

  为保持与我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一致性,我市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参考周边城市数额,拟采取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目前,市政府已批复同意设立佛山市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列入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即市农管办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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