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炒花生掺染料男子获刑一年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6-06 作者: 访问量:4360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因在加工花生米时掺入人工合成的工业染料罗丹明B后销售,杨某夫妻二人被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日前,该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
据公诉人指控,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间,租住门头沟区的49岁的杨某,在其租住地加工花生米时,为使花生米的颜色更好看,掺入了一种名为罗丹明B的人工合成工业染料,后由其妻孙某在门头沟区某路果品市场进行销售。据了解,罗丹明B具有致癌和致突变性,早在2008年就被卫生部列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明确规定不允许用作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染色。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杨某刑事责任。
庭审时,杨某表示对指控罪行没有异议。杨某称,自己卖炒花生米已有两年,但一直都是用食盐加工的。使用罗丹明B是自己在售卖花生米时一个陌生男子向其提供的,称炒时加入后会使颜色更好看,会好卖一些。
法院当庭宣判后,杨某表示不再提出上诉。 《中国质量报》
上一篇:雀巢:并购来的食品业帝国 下一篇:久久鸭腐竹检出吊白块
农权网
今日说法
中国法院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
中国江苏网
华商网
中国西藏网
中安在线
东北网
中国甘肃网
山西新闻网
中国吉林网
四川新闻网
大河网
新京报网
景德镇在线
广佛都市网
南方都市报
金羊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
韶关网
东亚新闻网
铜仁视窗
环球在线
央视网
中国传媒社
艾森网江苏频道
山东新闻网
西部质量新闻网
中国土地资源网
俄罗斯之声
丝路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络焦点台
社会法制网
国际在线
青海新闻网
福建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天天新闻网
河南信息网
消费者维权
民生在线网
社保基金会
文化部
公安部
顺德城市网
松滋新闻网
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