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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新公车30%须为新能源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4-07-20    作者:    访问量:2910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方案明确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此外方案还规定了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这几年内购买新能源车的占比,尤其指出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当年15%。

  针对公众关心的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配备,方案也作了明确规定: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五部门要求按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重点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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