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伟生活照。
犯罪嫌疑人在指认作案工具。广州荔湾警方近日打掉一个以陈某伟(男,53岁,广州市人,绰号“地主”)为首、长期盘踞在芳村地区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简称“6·21”专案)。南都记者 马强 实习生 张梓望 翻拍
一个小地痞10多年混成芳村娱乐场所最大的幕后老板
文/记者陆建銮 通讯员荔公宣、龚宣图/记者邵权达
在芳村,有一个本地人陈×伟几乎无人不识,他是芳村“新×点夜总会”、“花×酒店”、“本×酒吧”、“夜×歌舞厅”、“尚×假日酒店”,以及多间饭店、游戏机室、网吧、棋牌室等的幕后老板。人称“地主”的陈×伟,1998年开始“混”社会后,经10多年发展,逐渐建立了一个“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庞大帝国。广州荔湾警方经过3年的侦查,成功将这个以陈×伟为首、长期盘踞在芳村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打掉,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依法逮捕51人,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爱理平头以“狠”著称
从1998年开始,陈×伟就开始在芳村一带混社会,纠合社会闲散人员从事绑架勒索违法犯罪活动。中等身材,理个平头的他,以“狠”著称,通过一系列的恐吓、殴打、绑架等手段,逐渐在江湖上出了风头。他先后网罗一批骨干成员,从最初的乌合之众,逐步发展壮大成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规模庞大、长期盘踞芳村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手下用“霸气”来评价他,称他要求对下属保持绝对权威,有时候一言不合就会动手打耳光,无论男女。
从2007年开始,以陈×伟为首的团伙就开始转变思路,以开公司、办企业等方式为依托,通过经营“夜总会”、“酒店”、“棋牌室”、“网吧”、“游戏机室”、“赌博机”等,企图以“合法化”、“公司化”外衣掩盖为非作恶的勾当,通过涉“黄赌毒”违法违规经营和实施盗窃电力、高利贷、绑架、敲诈勒索、追收赌债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聚敛钱财,达到“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目的。该团伙在芳村地区经营的场所包括“地×居饭店”、“新×点夜总会”、“花×酒店”、“本×酒吧”、“夜×歌舞厅”、“尚×假日酒店”等,以及多间游戏机室、网吧、棋牌室,涵盖了芳村地区大部分娱乐场所。陈×伟由此得到一个他很满意的江湖封号——“地主”。
网络赌博娱乐场所毒品是其主营业务
在“地主”庞大的涉黑帝国中,有三大业务是其主心骨。第一是网络赌博。荔湾警方发现了一个覆盖全国10省18个地市、涉案人员超过16万人(含投注人员)、累计投注金额高达4840多亿元的“116”特大跨境网络赌博团伙。2013年4月10日,荔湾警方一举打掉该特大网络赌博团伙,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9人,刑事拘留176人,逮捕122人,其中91人已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网络赌博团伙主要是通过国际著名的赌博网站“永利高”、 “皇冠”在大中华区的代理点开展业务,而该代理点,就是由“地主”陈×伟的手下打理。自2010年年初起,陈×伟等人利用该代理点仅1年时间接受有效投注额就过1.2亿元,从中获取大量抽头利润。
第二是娱乐场所。广州芳村的“尚×假日酒店”、“花×酒店”、“家×酒家”、“夜×歌舞厅”、 “新×点夜总会”、“本×酒吧”,以及多间饭店、游戏机室、网吧、棋牌室等的幕后老板,都是陈×伟。这些娱乐场所曾长期超范围经营,并有涉黄、涉毒、偷窃电力等行为。
第三是毒品。陈×伟在其旗下的娱乐场所,控制从事毒品交易。在阳江、肇庆等地区郊外,还设有专供吸毒的别墅会所。
“我要内保就好像国家有军队一样”
为了保护其在众多娱乐场所的利益,陈×伟团伙通过招聘“保安”等形式扩大势力,招募30余名某省籍人员组成专门打手队伍,24小时候命,配备2辆专门的面包车供打手队伍使用。而陈×伟本人,出席各种场合后面一定会跟两个打手。陈×伟经常在团伙成员面前说:“我要内保,就好像国家有军队一样。”只要有客人在陈×伟旗下的场所“闹事”,打手队就会对客人进行“修理”。该打手队伍实施了多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曾将人打死、打成植物人。
为扩大势力,陈×伟“精心”安排组织骨干和积极参加者入股组织经营公司。对于旗下业务,陈×伟从不亲自出面,而是安排团伙成员担任各场所的法人、总经理。他则在幕后进行利益分配、人事任免。自2007年开始,他就不断进行“规范”式管理,意图“洗白”。
他招募人员组成所谓看场“保安”队伍,对被公安抓获的组织成员、嫌疑人家属以发放“安抚金”、为其聘请律师等方式笼络、控制组织成员。2010年1月,该团伙成员郑×科等人在芳村大道西故意将被害人梁×斌活活殴打致死。案发后,陈×伟等团伙头目故意窝藏、包庇郑×科等人,提前结算工资,提供逃跑资金,在郑×科等人潜逃返回以后,继续为其提供工作岗位,安排其在公司担任某一娱乐场所的负责人,提供非法保护。
嗅到危险销毁证据心怀侥幸终被抓
荔湾警方2011年10月针对陈×伟经营场所周边的线索进行摸排。陈×伟隐约感觉自己成为调查对象,在2011年11月6日,陈×伟安排人员将公司财务账目进行转移,销毁了大部分公司账簿、资料,同时关停旗下涉“赌毒”营业场所及夜场、酒吧等涉“黄”业务,遣散了看场“保安”,以“投资”的方式将非法获取的收益进行转移和“洗白”,转移资金到阳江、肇庆等地“投资”和“置业”,试图逃避打击。
2013年5月23日,警方侦破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被各大媒体报道后,一直感到有个专案组在查自己的陈×伟以为警方查的只是网络赌博,针对的只是其“部分业务”,而非盯上整个团伙,就逐渐放松警惕,试探性返回广州。
警方于2013年6月21日,一举抓获陈×伟等黑社会团伙成员23人。随后,专案组先后在河南、西藏、浙江、江西等地抓获该团伙其他成员39人。2014年9月5日,随着最后一批证据移送检察机关,本案主体侦查工作进入尾声,该案组织头目陈×伟被起诉的罪名多达12个,涉案团伙涉及案件高达58宗。
警方公布
部分案情
活活将人打成植物人。2003年12月,被害人赖×辉在新×点夜总会无端被陈×伟雇请打手打伤致残成植物人,全家花光积蓄,还负大笔债,其母积劳成疾去世。陈×伟等人在清远找到赖×辉的父亲,并威胁他说:“我在清远认识很多人,有谁不认识我芳村‘地主’是一名古惑仔,你怎么和我斗啊,就算你上诉到市中院也没有用,你肯定输定了。”
持凶器群殴他人致死。2010年1月7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梁×基、梁×斌兄弟被该组织经营的“夜×歌舞厅”员工吴×伦、叶×君等人用铁水管、电击棒等凶器殴打,致梁×斌死亡,梁×基受轻伤。
持刀打砸生意竞争对手。2009年2月8日,陈×伟团伙成员王×立(在逃)持刀肆意打砸被害人董×亮、刘×阳经营的“中×食府”餐厅,恶意破坏他人经营秩序。
勾结国家工作人员盗窃国家电力。从2008年开始,为获取暴利,陈×伟团伙与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盗窃电力,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1400多万元。
通过网络赌博接受投注上亿元。2010年年初起,陈×伟等人利用“皇冠”、“永利高”等网站代理账号组织网络赌博活动,仅1年时间接受有效投注额就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