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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案 佛山234名老人被骗3000万
来源:佛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18    作者:    访问量:5970

佛山日报记者庞文彬 通讯员陈结茹 禅诉报道:涉案高达4000多万元的广州明泽科技公司集资诈骗案,昨日传来新进展,禅城法院一审判决董事长田洪羽犯集资诈骗罪获刑12年。

  经查,2010年10月,田洪羽等人在禅城环球国际广场成立广州明泽科技公司佛山分公司,以“高科技产业”、“24%的年息”等为幌子诱骗客户投资。至2012年12月,佛山就有234名老人中招,最多的投资上百万元。

  早在2003年,田洪羽等人就在广州成立了广州明泽环保科技公司,不断将虚构的公司经营项目扩张至深圳、佛山、石家庄等地。至案发时,三人共诈骗佛山、石家庄等地481名老人共计4140万元。其中广州明泽佛山分公司骗得最多,超过3000万元。

  据悉,集资诈骗罪属重罪,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罚最高刑只有十年,两者区别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承办检察官表示,田洪羽作为董事长,其女友孙丽红负责财务审批,行政总监王勇则负责融资,三人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定性为集资诈骗罪。

  庭审中,三被告人均否认自己有非法占有故意,其中一名辩护律师辩称,公司因效益差未能及时发放收益,这样行为只能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承办检察官回应,广州明泽深圳分公司被查处后,田洪羽等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仍隐瞒真相继续在石家庄、佛山等地吸纳公众巨额投资,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责。禅城法院经审理,最终认定田洪羽三人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获刑12年至8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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