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树种惹争议
北京元亨利硬木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波告诉记者,元亨利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见证了新国标从起草到报批的一路艰辛。他表示,是否增加新树种是业界对新国标争议的焦点。在制定新国标的最初,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的确考虑过增加新树种,但最终在进行国际公示时,并未将扩大树种范围列入其中。
对此,杨波解释说,红木家具使用的树种涉及到多种濒危树种,不少用材都是热带森林中的保护性资源。近年来,由于国内红木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木材的开发和使用的数量也不断增加,若新标准增加新树种,在WTO进行公示,会引起国际非议,也难以得到认可。因此,新国标在大众审定后,全国家具标准化委员会又在深圳召开讨论,将树种附录去掉。
因此,《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作为基础标准未对红木家具用材的树种范围作出技术界定, “扩大树种范围”也并无提及,增加树种这一话题以后将在红木标准化体系中继续讨论。
新树种牵涉多方利益
增加新树种从最初的沸沸扬扬到如今尘埃落定,有人欢喜有人愁。连天红红木营销中心主任刘海潮告诉记者,开发和使用新型红木木材,能解决红木资源匮乏的困境,保证红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持相同观点的企业不少。在西三环红木街,多位商户表示,目前国内红木资源稀缺,而市场需求却在不断扩大,加之红木出口国对珍贵木材进行保护,限制出口,对原材料大量依靠进口的中国红木市场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宣明典居董事长付军民认为,新标准若能扩大木材范围,引入新的材料对消费者来说有引导作用;对企业来说,增加了材料的升值空间,也能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专家、《中国红木标准》第一起草人杨家驹表示,新增材料涉及的种类繁多,而其价格差太多,真正引入会给市场带来混乱,造成市场不稳定。若要增加新树种,标准名称则应与红木国标有所区别。
林产工业协会红木分会秘书长殷亚方告诉记者,很多企业希望稳定现有国标的内容,不希望扩大规模。上海航管红木家具董事长黄俊豪就赞成在现有条件下,稳定五属八类33种,做出红木家具精品。
北京福星古月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古越介绍说,新国标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有的企业认为国标对树种的界定,规范和稳定了市场,轻易增加树种会导致市场混乱。也有一些国标的既得利益者,如一些生产材料固定的大公司,不希望扩大红木材料,害怕增加新材料会使自身企业失去价值和优势,故而反对增加新材料。
杨波也认为增加新树种涉及的利益关系比较复杂,不仅需要考虑各个地区、企业的利益,也需要顾及消费者的利益,更要考虑到国际方面对行业的看法和影响。
新标准将促进市场规范
杨家驹在采访中提到,开发和使用红木新树种是迟早的事,红木家具发展的可持续性决定了其选材的可持续性,但基于目前市场尚不健全的情况,轻易增加新树种,不仅会增加国家在树种检测和鉴定方面的难度,也会令消费者感到迷茫,会导致市场秩序更为混乱。扩大树种必须从科学数据上判断,也不应操之过急。
殷亚方也认为新标准不管有何变化,还是应遵循现行国标的规定,不应出现对立矛盾面,否则可能不利于执法、质检机构进一步实施和操作。他指出,不属于红木的树种,未必不好。企业可以扩大产品线,但应对不属于现有国标的树种进行明示,这并不妨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此次,新版国标主要包含了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质量明示等十项内容。该标准“首次对红木家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规定了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识红木家具”。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标准的出台实施,将对红木家具市场的“乱象”起到打击遏制作用,对规范当前红木家具行业内部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红木家具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观点交锋
增加树种或导致混乱
●杨波,北京元亨利硬木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研讨过程中,国家环境机构的专业人员也提出了质疑和意见,资源性材料的引进有其复杂的一面,涉及出口国政策、国际环保组织等多种因素。虽然我认为为了行业的良性发展,应该吸纳一些珍贵树种,但目前扩充材料比较困难,比如光酸枝类就涉及30多种,而这些树种价格参差不齐,差距大,若扩充会给市场带来混乱。
木材少制约行业发展
●刘海潮,连天红红木营销中心主任
作为生产商,我们欢迎新木材,增加品种对于市场而言利好。好的硬木可能还有成千上万种,因为大家不熟悉,所以造成小范围滥砍滥伐。
从长远来看,开发新树种是好事,可选择性大,对环保行业的发展都有益处,如果只有几种木材,会制约行业的发展。
■ 新旧国标对比
红木家具的定义
2000年的红木国家标准把33种红木归为“5属8类”,并规定深色硬木家具产品中,用材符合国标规定的产品称为红木家具产品。
新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首次对红木家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规定了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识红木家具。
产品质量明示卡可为索赔证据
新标准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必须配备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明示卡,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安全提示、产品保修和产品交付方信息(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信息)。
消费者发现产品“货不对板”,可把明示卡作为申诉和索赔的证据。
新合同将有《产品保证文件》
新标准规定,产品销售合同中应具有《产品保证文件》。文件应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
司法鉴定时买卖双方须提供证明
《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将要求所有销售商在销售之后必须提供产品保修、产品退换、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等相关的售后服务。
同时,规定若打官司,进入司法鉴定时,消费者和厂家都须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障卡、产品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