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促进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现场推进会在温岭召开。台州市财政每年将投入800万元,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民办学前教育。同时,该市将全面排查和整治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且无法整改的无证幼儿园,确保年底实现“办园必有证,无证不办园”的目标。
台州市财政每年投入800万元扶持学前教育
5月13日,该市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扶持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从今年开始,该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作为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含现有的每年35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民办幼儿园升等晋级奖励、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等各种补助和市级承担的师资培养培训以及奖励全市对学前教育作出突出贡献者等,扶持学前教育机构做优做强。
据了解,该市学前教育底子薄,但发展较快,2008年全面普及学前教育。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69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423所,占总数的84%以上。但是办学条件并不乐观,公办幼儿园相对较少,尤其是上规模、较规范的幼儿园更少。
“市财政奖补资金,就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规范化的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的民办幼儿园,鼓励现有民办幼儿园上等级上水平。”台州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建强说,今后,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老师,可参照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参保;在公益性民办幼儿园任教,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教师,政府每年将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待遇补助。此外,凡是获得高一层次学历或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市政府将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
“同时,《规定》也非常重视区域性的学前教育建设,如创建学前教育示范乡镇、合格乡镇将给予奖励。市政府每年还将评选20家公益性民办幼儿园示范园,每家奖励5万元。”许建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