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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鼓励社会力量进入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6    作者:    访问量:5980

贵州将出台更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到2015年,建成千人以上规模的民办中职学校15所以上,新增的高职院校中民办学校达到25%以上,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税收政策。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民办教育一直是贵州多类教育的重要补充。贵州也将把民办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重点支持建成一批办学规模大、办学条件好、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职业院校,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职业教育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其中,将扩大民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依法管理和规范民办职业院校,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在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改革创新。对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民办职业院校,可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

  落实民办职业教育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试点,并在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实训基地建设、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评奖评优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

  同时,完善民办职业学校教师参加社会保险办法,提高教师退休待遇。全省各级政府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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