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1日讯 为了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10月19日,我市市区盐务执法部门集中开展食品加工用盐整治行动,排查范围包括使用大包装盐的食品加工单位以及熟食加工、卤菜、腌制、豆制品等小作坊。
据介绍,我市城区熟食加工、卤菜等食品主要生产地区位于沈圩社区。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效果,盐务部门对沈圩社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既往有使用过私盐的商户进行了突击检查。19日当天共查处7家小作坊利用工业盐、劣质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记者在一家加工熟食、卤菜的小作坊看到,现场的卫生环境并不好,盐务执法人员查处的私盐放在一边。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家作坊2009年就被查到过使用私盐,这次查到的包括一包大盐和细盐,大盐就是将海边晒过的盐直接拉过来使用。
近年来近海地区因为环境污染等问题,海水并不干净,只经过简单晒过就使用的盐,对人体是有害的。查到的细盐,实际上为工业印染助剂。印染助剂是一种化工原料,白色不透明晶体,形状很像食盐,但比食盐白,起着色和防腐作用,主要是企业印染使用。人体如果长期摄入,一方面会影响营养物质的吸收,另一方面会造成碘缺乏危害,甚至会造成慢性中毒。
耐人寻味的是,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作坊生产人员自己做饭用的食盐是正规的食用盐。这在使用私盐的作坊中算是普遍现象,他们加工用的假盐自己从来不食用。
另外,执法人员在其他作坊还查到从湖北省过来的白玉兰牌所谓的“中国高级精盐”,执行的标准是国标5462,实际上为工业盐,市民在购买食用盐时要注意购买正规的“淮”牌食盐。
实际上私盐与正规食用盐价格差别并不大,小作坊每天用于熟食、卤菜加工的食盐量也有限,一些人只是贪图小便宜,而忽视了市民的身体健康安全。
根据《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执法人员向违法作坊下发盐业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没收非碘盐并罚款,如果违法人员不在法定期限内交罚金,盐务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后,对危害食品安全实行最严厉制裁。为让市民吃盐更放心,我市盐务执法部门已多次整治食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