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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餐馆卤制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增加香味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11-27    作者:    访问量:4670

 新华网讯,糖醋排骨、卤猪排骨、卤猪脚……这些本是川菜中广受欢迎的美食,不法商家却在其中添加亚硝酸盐,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记者24日从四川成都市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当地一家“贵锋老妈蹄花店”因为非法添加亚硝酸盐被查处。

  据介绍,今年10月,青羊食药监局稽查大队在对辖区内餐馆进行例行检查时,在一家招牌为“易家天下老妈蹄花”餐馆的后厨,找到一个存放“鸡精”的纸箱,并在箱内发现了亚硝酸钠(即一种亚硝酸盐)。后经核实,这家店工商注册名为“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

  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餐馆正在卤制、销售的排骨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呈阳性,即其中可能添加了亚硝酸盐。执法人员当即封存了查获的3瓶亚硝酸钠,并对店内的糖醋排骨、卤猪排骨、卤猪脚、珺把(川菜中鸡的胃肠连接处)4种卤制食品进行监督性抽检,并通知公安机关对这家店进行立案调查。

  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测,这4种样品中均含有亚硝酸盐。目前,该店老板、厨师和管理人员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

  执法人员表示,添加亚硝酸盐能让肉质变得细嫩、增加香味和杀菌,但过量添加很容易导致中毒。2012年6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用亚硝酸盐作为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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