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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余头病死猪屠宰加工后流入市场
来源: 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3-12-10    作者:    访问量:3950

   华商报讯,为“挣大钱”,澄城县龚某夫妇将四处购进、捡拾来的病死猪,屠宰加工后低价卖给肉店老板,而肉店老板经再加工后,又将这些病死猪肉卖到饭店、食堂,获取更大利润。

    12月3日下午,澄城县公安局寺前派出所破获此案,经初步查实,自去年3月至今,50余头病死猪经龚某夫妇和两名肉店老板之手,流入市场。

      冷库内藏上千公斤病死猪肉

    3日下午5时30分许,澄城县公安局接到陕西省公安厅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小组的督办通知,称在澄城县寺前镇南街村一龚姓村民长期收购病死猪进行贩卖。接警后,寺前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南街村村民龚某家进行检查。“赶到龚某家后发现,龚某家院子南边墙下放着3头死猪,家中只有龚某的妻子。”昨日,寺前派出所民警王少魁说,“一进门就可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在院子内还有一个20多平方米的冷藏库,打开冷藏库门,冷库内散发出的恶臭熏得人直捂鼻子,里面堆放着已经屠宰好的病死猪肉。”

    目睹此景,民警立即将龚某妻子控制,并向澄城县公安局汇报,联系药监、动检等部门赶往现场。

    经公安、动检、药监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发现,冷库内存放的病死猪肉有1095公斤,未屠宰的死猪206公斤。

    4日凌晨1时许,龚某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当日,民警根据龚某交代,分别在大荔县仁厚里菜市场和同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将肉店老板王某某和雷某抓获。

      将病死猪肉制成假牛肉出售

    据龚某妻子交代,他们夫妻二人在寺前镇开肉店10多年,为了挣“大钱”,从2012年3月开始,夫妻二人在寺前镇周边养猪场低价收购病死猪,屠宰后进行批发零售。

    嫌疑人龚某称,病死猪的主要来源是周边养猪场,一方面他自己联系养猪场进行低价收购或让人为自己配送,“也没有一个具体价格,往往是一堆病死猪肉,估价收购,根据多少从三四十到近百元不等。”寺前派出所所长郑小兵说,另一方面,龚某也会在附近周边转悠,发现有丢弃的死猪,就会拉回家。

  “他主要是将购买回来的病死猪进行屠宰,将较好的猪肉去皮后,以5元/斤的价格,批发到大荔县仁厚里菜市场王某某开的肉店。”王少魁介绍,其余不好销售的死猪肉,就扔给家中饲养的狗吃。

    据了解,王某某将购买回来的死猪肉一部分进行腌制、煮熟,进行零售,另一部分较好的死猪肉批发给大荔县同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雷某的肉店。  “雷某以每斤9元低价,将死猪肉购回来,同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进行腌制,夹杂在自己购进的牛肉里,制成假牛肉,按每斤不到20元价格进行零售和配送,另一部分加工成肉馅,按正常肉价销售。”王少魁说,雷某主要将加工好的死猪肉配送到县城的部分餐馆、食堂及农村餐车。

      近两年贩卖50余头病死猪

    4日下午,民警在雷某家中现场查获死猪肉712公斤、猪皮等物20公斤、腌制猪肉30公斤及加工使用的亚硝酸盐18袋。

    经初步查实,龚某夫妇从去年3月份开始收购、屠宰、贩卖病死猪50余头,龚某多次将屠宰好的死猪肉销售给王某某,共1600余斤,非法获利7000余元。随后,王某某将购买来的死猪肉加工后在自己的肉店内进行销售,非法获利8000余元。雷某也多次从王某某处购进死猪肉进行加工零售。

    目前,嫌疑人龚某夫妇、王某某、雷某四人已被澄城县公安局刑拘,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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