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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定若民工工资不能及时支付 主管部门先垫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4-01-11    作者:    访问量:3040

1月11日,农民工钟弼桂在江西省高安市工业园区的一个建筑工地上点算领到的工资。

1月11日,农民工钟弼桂在江西省高安市工业园区的一个建筑工地上点算领到的工资。当日,江西省高安市工业园区的一个建筑工地上,125名农民工领到了由主管部门垫付的140万元工钱。据悉,2013年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建立责任制、实行通报制度。对直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能及时支付的,由主管部门或主要出资单位先行垫付。江西省已设立12333投诉举报热线,并将在近期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部分地市进行重点督查并将对各地、各部门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严厉打击用人单位欠薪违法行为。新华社记者 宋振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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