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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绑定骗子手机 卡主痛失近33万
来源:佛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4-02-10    作者:    访问量:3180

佛山日报记者庞文彬 通讯员邱小华 麦换弟报道:轻信他人,竟将银行卡“绑定”他人手机,导致卡内32.8万元被骗走。记者日前了解到,这起蹊跷的电信诈骗中,市民起诉银行遭禅城法院驳回。

  去年8月20日上午9时许,一个电话打进霍先生家中,称其在肇庆的电话欠费。霍先生存疑,对方便向他提供了另一个电话协助查询。当霍先生拨通该电话时,对方却自称是警察,称霍先生在肇庆涉及重大刑案,要其去交通银行开设账户协查。

  当天中午,霍先生赶紧前往禅城区体育路一银行网点,依“警察”指示开通了一张借记卡。在申请开通个人网银、手机银行业务、手机短信通知等业务时,霍某特意按照“警察”的叮嘱,将银行卡与“警察”提供的手机号码进行绑定。

  听信对方“警察”身份,并考虑到银行卡在自己手上,也设了密码,霍先生当天便先后往卡内转账32.8万元。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还在银行存钱时,另一边“警察”就通过网络转账,同步将所有存款分两次掏空。

  霍先生认为,这是银行保密性不足才导致现金被套取。于是,他将银行告上法庭,诉求银行赔付32.8万元。

  然而银行方面认为,霍先生办理关键业务时,填写了并非由自己控制的手机号码,导致卡密码泄露,存款被诈骗分子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走,银行并没有责任。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由于霍先生并未举证证明涉案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交易平台,存在泄露密码或可破解密码的漏洞及缺陷,银行无需承担责任。

  此外,诈骗分子冒充“警察”电话诈骗,由于霍先生轻信并按照其指示开通借记卡,同时将对方手机号码作为联系号码,导致个人银行存款信息、身份识别信息泄露,其个人应对过错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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