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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公布 举报或最高奖30万
来源:珠江商报    发布时间:2014-05-17    作者:    访问量:3490

珠江商报 记者王祥报道:举报违反食品安全行为将可获得奖励了,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公布《佛山市顺德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28日,将来食品安全举报或最高可得30万元奖励金额。


  在《办法》中,记者发现市民举报十一类食品违法行为或可获得奖励,其中包括生产制售含有违禁成份的农药、兽药、饲料等食用农产品投入品,及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肉类制品,还有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及肉类制品等。


  根据《办法》,市民举报违反食品安全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不超过30万元。据悉,目前《办法》还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当中,市民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其中信函可寄至顺德区新城区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01室。”区市监局负责人表示,也可通过传真号0757—22803111发送传真表达意见,或者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794846448@qq.com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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