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000元,6个月可获得2.7万元;投资2万元,8个月可获得16.8万元的回报;投资5万元,10个月将获利60万元……面对高额的外汇投资理财回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元宝山区、新城区、克什克腾旗、巴林左旗的马某、姜某某等40余人,先后与关某某签订了投资协议,投资金额达141.4万元。
不过,关某某根本就没有进行什么外汇投资理财,高额回报只是她进行传销活动的一个幌子。日前,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关某某等3人犯组织领导传销罪,维持了一审判决。相关判决书也揭开了这种欺骗活动的面纱。
赤峰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份,上诉人沈某某通过上诉人王某某介绍,作为王某某下线在网上注册加入“美国福克斯外汇投资理财”网络,并取得下线发展资格。之后,沈某某发展了王某(另案处理),王某发展了上诉人关某某。2011年5月份至6月份,关某某通过讲解和网上演示,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元宝山区、新城区、克什克腾旗、巴林左旗共发展会员40人,共骗取人民币141.4万元。
那么,关某某吸金140多万元的法宝是什么呢?是高额回报。
根据沈某某的供述,2011年初别人给她介绍福克斯外汇投资网站,后来王某某给她讲解了两天一返钱,一个月返本的情况,并垫资给她报单。之后,她在赤峰给关某某找来的人讲过课。
按照沈某某的讲解,福克斯外汇投资可以投资5000元、2万元、5万元,5万元封顶。只要交钱就能成为公司会员,分为静态会员和动态会员。静态会员不用发展下线,两天一返钱,5000元两天返300元,2万元和5万元则分别返1200元和4000元。投资当月就能把本钱拿回来,投资期满(上述投资金额期限分别为6、8、10个月)将分别获得2.7万元、16.8万元和60万元的回报。动态会员除以上奖励外,还得发展会员,每发展一名不同投资额的会员,每天分别多返100元、400元和1000元。同时,发展下线会员还将获得下线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的奖励,分为动态收入、代理收入、特别奖励(推广区域总监)。其中,动态收入根据发展人数,规定三个奖励标准。代理收入则根据发展的投资额5万元的人数和投资总额来定:推广5位会员,且会员投资额达到30万元,奖总额2%;推广8位客户,且客户投资额达到70万元,奖总额3%;推广11位客户,且客户投资额达到120万元,升为股东,公司出500万元奖1%分红150次。上述回报以虚拟电子币形式返还,每月提现一次(不得超过投资额),提现时扣20%的手续费。“如果币子够2万元,发展一个投资2万元的,就可以将钱留下,用币子报单,这样就赚钱了。如果没有发展会员,只能通过上线才能串出自己的币子钱。”沈某某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某某、沈某某、王某某以投资回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关某某、沈某某、王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宣判后,3名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今年3月15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