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息| 焦点人物| 市场动态| 市场专题| 酒类汽车| 礼品工艺品| 物流印刷| 餐饮酒店| 策划培训| 美容首饰| 旅游休闲| 娱乐体育| 健康卫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山东省出台意见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2-17    作者:    访问量:5490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城乡社区商业,全面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这两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需地方探索具体操作办法才能落实。”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比如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因为缺乏保障机制,现实中很难落实到位。”

  据悉,《意见》明确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推进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合理布局城乡社区便民店、早餐店、菜市场、家政服务点、邮政和快递服务等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网点。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要求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严格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不得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

  为此,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各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商业网点建设需求。

  此外,为培强做大流通主体,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实现流通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省级财政商贸流通业扶持专项资金将纳入预算并逐步增加,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每年按30%的规模,专项用于支持流通业发展;2014-2017年,每年支持10家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冷藏储运设施。

  为进一步降低流通费用,山东省将完善商贸流通业峰谷分时用电政策,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将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选择部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加工配送中心,探索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